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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萍乡市昌盛城市投资有限公司湘东滨河东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全本公示

[  发布者:湘东区信息中心  |  来源:  |  时间: 2018年04月11日  |     ]

 

湘东区环保局信息公开登记表
 
编写时间:2018年4月11日                 编号:

编写人
 
责任单位
 
科室(单位)负责人意见
 
分管领导
审核意见
 
标 题
江西省萍乡市昌盛城市投资有限公司湘东滨河东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全本公示
主要内容
详见附件
备注
 

江西省萍乡市昌盛城市投资有限公司湘东滨河东路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省萍乡市昌盛城市投资有限公司湘东滨河东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 话:0799-3436952
传 真:0799-3435529
通讯地址:萍乡市湘东区泉湖垅(教育局对面)
公示期限:2018年4月11日至2018年4月17日

项目名称
江西省萍乡市昌盛城市投资有限公司湘东滨河东路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湘东区峡山口街新村、新中村
建设单位
江西省萍乡市昌盛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萍乡市环科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概况
项目拟建于湘东区峡山口街新村、新中村(北起峡山口东路,途经湘东电厂,南至东环线与 S533 公路顺接)道路全长约1740.59m(在原有道路长 1000m 的基础上延伸了 740.59m),设计净宽度为20m(在原有道路宽13m的基础上拓宽了7m),行车道宽14m,双向4车道,设计车速20km/h。主要包括沥青路面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管道铺设工程、污水管道铺设工程、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工程、照明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本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职工生活污水通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外排,项目废水对地表水环境无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营运期废气主要为覆膜废气和上料粉尘。覆膜废气通过集气罩进行收集后通过活性吸附,然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达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天津市地方标准)》(DB12/524-2014);项目上料粉尘为组织排放,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影响: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是搅拌机、双螺杆挤出机、切割机、覆膜机等机械设备。通过减振及室内隔声等措施后可以得到有效控制,且高噪声设备安置在生产厂区内,因此对厂界及外界的声环境质量影响甚微,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袋、废边角料、残次品、废活性炭及员工生活垃圾。其中废边角料、残次品可作为原料回用,废包装袋为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固废处置;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置于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统一委托相应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了分类合理处置,实现了零排放,不会对环境构成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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