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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23批2018年6月24日)

[  发布者:萍乡市湘东区环境保护局  |  来源:  |  时间: 2018年07月05日  |     ]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58

D360000201806230019

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龙古坳至龙门世家小区路段(原来老火车站)的过往火车噪声扰民。曾向市长热线反映过,问题未解决。

萍乡市安源区

噪音

由于萍乡联络甲线为非封闭线路,两侧居民聚居区人口密集,已形成多处非法通道,行人、车辆为贪图便捷直接穿越铁路线路导致列车停车,甚至发生铁路交通相撞事故。2018年5月17日14时04分,鹰潭机务段司机使用DF4-9106机车值乘41048次货物列车运行萍乡老场至白源,司机按规定鸣笛警示,但仍与一名在线路上行走男性行人发生相撞,造成人员死亡,处理后列车14时12分恢复行车。2017年8月26日14时42分,鹰潭机务段司机使用HXD1C-0169机车值乘46086次货物列车运行萍乡老场至白源K3+250弯道处,司机按规定鸣笛警示,但仍与一大型挖掘机侵限发生相撞事故,造成机车、车辆破损被迫请求救援,中断行车5小时52分。每发生或防止一起事故,均要造成列车停车,严重影响铁路正常运输秩序的同时也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因此,在危及铁路行车安全和人民生命安全的情况下,及时鸣笛进行警示是减少或杜绝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有效手段,也是防止和减少铁路交通相撞事故的必要措施。

属实

随着社会文明化程度不断提高,机车鸣笛在一定程度上确实给铁路周边居住市民的生活带来了侵扰,为解决这一社会矛盾,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也采取了多项措施。一是对部分需要鸣笛联系的作业过程已改用无线电台联系,减少鸣笛次数。二是加大对城市周边鸣笛情况的检查力度,规范鸣笛行为,严查乘务员带情绪鸣笛。三是公司正在逐步对所有机车加装限鸣装置(电喇叭),改善铁路鸣笛产生的噪音。

59

X360000201806230024

萍乡市利升科技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突出。1.废气处理不达标排放,经常排放黑烟,粉尘污染严重。2.除尘废水、生活污水直排下埠河,软水装置排水下渗到地下,无人地下水。3.噪音严重扰民。4.锰渣、石灰渣、生活垃圾等直接填埋于厂区后面平整过的场地。

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

气、水、噪声、固体废物

1.“废气处理不达标排放,经常排放黑烟,粉尘污染严重”部分属实。2017年10月以前,利升公司使用10蒸吨燃煤硫化床锅炉,烟气采取旋风加碱液水膜除尘脱硫,烟气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固碱锅烟气集气处理设施不完善,曾有过“废气处理不达标排放,经常排放黑烟”的情况属实。

2.“除尘废水、生活污水直排下埠河,软水装置排水下渗到地下,无人地下水”问题不属实。该公司碱液水雾喷淋除尘废水循环池采用树脂进行防渗漏处理,除尘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纳入湘东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软水采用防渗漏的玻璃罐密闭配制。

3.“噪音严重扰民”问题不属实。该公司座向正东面为萍乡市中京科林有限公司,正西面为中邦钛业有限公司,正北面为萍乡市博汇陶瓷有限公司,正南面山岭和萍乡市金牛陶瓷有限公司。

4.“锰渣、石灰渣、生活垃圾等直接填埋于厂区后面平整过的场地”不属实。该公司厂区后空地为预留后期建设用地,该空地回填平整时采用土方回填方式。经现场挖掘,未发现有锰渣、石灰渣、生活垃圾等直接填埋的情况。

5.其他发现的问题。利升公司原10蒸吨燃煤硫化床锅炉淘汰后,遗留有少量炉灰未及时清运处理,露天堆放在厂区备用空地上,堆放场未采取防扬散、流失、渗漏措施。

部分属实

整改措施: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针对利升公司存在炉灰未采取防扬散、流失、渗漏措施露天堆放的环境违法行为,湘东区环保局于2018年6月26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对利升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湘环责改字【2018】372号),责令该公司改正,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拟处罚款3万元。

60

X360000201806230032

位于湘东区产业园D区的萍乡市利升科技有限公司应关闭退出。1.违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定意见》,化工园区必须进入规范化工园区,利升科技生产高锰酸钾属于危险化学品,应该进入规范的化工园区。2.利升科技周边环境敏感点多,选址不合理。

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

其他

(一)群众反映“违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定意见》,化工园区必须进入规范化工园区,利升科技生产的高锰酸钾属于危险化学品,应该进入规范的化工园区”的问题缺乏政策依据。

1.经调查核实,利升公司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016年7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7号)二、(四)点“促进安全绿色发展”中确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及新建化工项目必须进入规范化工园区....”的要求,但利升公司建厂时间(2012年落户湘东区产业园,2013年10月建成投产)早于《指导意见》颁布的时间(2016年7月23日)近三年,且该公司2013—2016年期间也未进行提产扩能改造。

2.根据国家发改委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利升公司新建年产10000吨高锰酸钾生产线项目采用的“气动流化塔生产高锰酸钾”工艺,属于国家鼓励类生产工艺。2012年8月,湘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抄告单(湘府办抄字【2012】107号),同意该公司落户萍乡陶瓷产业基地(现萍乡市湘东产业园),2012年8月该公司获湘东区发改委同意立项批复(湘发改投资字【2012】111号);2013年4月该公司办理国有出让工业土地使用证(湘国用【2013】第810132号),使用权面积40872.00平方米;2013年1月由萍乡市环保局批复建设(萍环评字【2013】19号),2016年12月通过萍乡市环保局环保设施竣工验收(萍环评字【2016】152号);该公司在萍乡市市场监管局办理《营业执照》(证照编号:030020011783);2016年9月获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赣)WH安许证字【2016】0916);2016年1月获江西省化学品登记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登记证》(证书编号:360310056)。

综上,信访件中反映“利升公司应该进入规范的化工园区”的问题缺乏政策上的依据,且该公司各项行政许可手续、证照齐全。

(二)群众反映“利升科技周边环境敏感点多,选址不合理”问题不属实。利升公司位于萍乡市湘东产业园南区,其东面为中京科林有限公司,南面为山岭及萍乡市金牛陶瓷有限公司,西面为中邦钛业有限公司,北面为萍乡市博汇陶瓷有限公司,周边300米范围内无居民房屋。该公司厂址周边无在册的国家及地方保护动植物,无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基本农田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和敏感点。

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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