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省节能监察总队副总队长王亚峰、监察一科科长李井冈等一行4人来我区开展专项节能监察工作。
监察组重点对我区的萍乡恒泽纸业公司、正大陶瓷公司、萍乡市星达星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节能监察。监察组通过现场查看原始台帐、统计报表和相关文件资料对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执行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执行情况、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高耗能落后生产工艺、产品(设备)淘汰制度执行情况、能源管理岗位设立和能源管理负责人聘任、备案执行情况,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情况及企业能源管理人员和主要用能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情况等内容进行了监察。
监察组一行对我区节能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并通过此次监察,进一步落实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制,督促企业落实各项节能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