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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东区城乡居保局“提标代缴,落实 民生任务”见成效

[  发布者:xdqrsj  |  来源:  |  时间: 2018年07月09日  |     ]

  为服务老百姓,让困难群众,感受党的惠民政策,积极推进城乡居保工作,扩面征缴,落实政策,有效促进全民参保。一是宣传持续发力,积极做好提标代缴工作。根据中央、省、市精神要求,该局出台的《关于做好2018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湘城乡居保字【2018】1号)文件,决定从2018年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到300元,并从4月1日起启动参保缴费工作,截止到目前,实现今年累计代扣代缴金额1700万元,财政代缴金额124万元。二是落实继续推进,资助贫困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根据省、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工作绩效考核项目和湘东区民生实事工作要求,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城乡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均由区财政按照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代缴保费。目前,该局已完成24074人数据整理核对录机工作,通过系统比对核实,已有11030人建档立卡人员、城乡低保人员、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员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保民生实事圆满完成。三是制度规范完善,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制定了宣传手册,赴各乡镇街进行政策解读业务培训;将宣传手册发放至各乡镇街,将政策宣传手册送至村委会,要求镇、村将宣传单张贴在醒目位置,方便群众更好了解掌握政策,减少老百姓来回“跑腿”。针对来局办业务的老百姓,直接发放宣传手册,耐心解读政策;在乡镇微信工作群每天及时回答各类业务政策问题,及时高效解决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做好政策解读“发言人”,推广新政策“先锋者”。四是细化检查任务,强化工作对标对表。为进一步落实省、市内控制度检查工作,近期,该局业务上同志赴各乡镇街督导检查内控工作,通过到部分村走访调查和检查核对的形式,了解各乡镇街工作进度,要求各乡镇街重点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老农保退保、被征地农民档案管理、违规冒领或重复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等具体业务工作,务必做到宣传到位,对标对表,完善资料,核查清楚,积极开展和有效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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